用户帮助

用户须知和收到后的注意事项


一、用户须知

我库认为所有订购我库细胞技术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已充分了解该细胞的情况,尤其是该细胞的用途和生物安全信息,已掌握必需的细胞培养操作技术和相关知识,已具备必要的设备条件。

部分细胞可能含有对人和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建议所有的细胞培养都在II级生物安全柜中操作。从我库收到细胞的个人和单位将承担实验细胞的生物安全评估、管理、保存和使用过程中所有的危险和责任。

用户需保证我库细胞系仅用于科学研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细胞或细胞衍生产物提供第三方使用,不得将我库细胞与人源或非人源的完整胚胎混合,不得将我库细胞或该细胞衍生产物注射动物囊胚,不得用任何方法利用我库细胞制造完整的胚胎并植入子宫内,不得以此建立连续传代的动物模型,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商业开发/商业研究/医疗或商业用途(包括诊断服务)。

用户需保证实验室内使用我库细胞材料的每位成员被告知并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我库细胞系使用者受所有与细胞研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以及建系单位的相关指导方针约束。


二、细胞收到后的注意事项

       1. 用户收到细胞时,请先核对细胞培养瓶或冻存管上标注的细胞名称是否与所订购的细胞名称一致,并请检查培养瓶或冻存管是否有漏液破损、冷链物流包装盒内干冰是否完全挥发等异常现象。如发现问题,请拍照后及时与我们联系和反馈。收到用户反馈后,我库将于1-2个工作日予以回信处理。根据惯例,细胞收到后时间超过1个月的质量反馈不予受理。此外,为防止细胞后续培养过程中出现污染和混淆,请用户定期对细胞开展检测和鉴定。

         2. 用户收到发票时,请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包括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并尽快核销或报销。请勿用该发票再次办理重复汇款!发票收到后如不慎遗失,责任自担

        3. 用户收到细胞后,请再次阅读我们网站细胞目录页面下方的《细胞说明书》(用户登录后可下载查看),并按照细胞培养的基本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切勿擅自更换培养液体系。

    (1)如订购冻存状态的细胞,请将收到的细胞冻存管转移至-80度低温冰箱或液氮罐中保存,并尽快安排复苏。

    (2)如订购复苏状态的细胞,请将收到的细胞培养瓶放置在37°C培养箱内静置2小时,并镜下观察细胞状态。细胞因沿途运输或温度较低而出现皱缩等现象,属正常情况。如没有发现污染等异常情况,请按照常规方法进行操作。除非特别说明,我们通常不会在细胞及培养液中添加抗生素,并建议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验室具体情况自行添加(通常100U/ml青霉素和100U/ml链霉素),以预防细菌污染的发生。

     ① 对于复苏状态的贴壁细胞而言,细胞培养瓶中灌满的培养液已包含血清或其他添加物,请收集后继续用于细胞换液或传代

     ② 对于复苏状态的悬浮细胞而言,请根据细胞的合理密度,使用半换法进行换液或传代。半换法传代时,可直接向培养瓶中添加等体积的新鲜培养液,然后将悬浮细胞吹打均匀后移入两个新的T25培养瓶中培养。

     ③ 某些细胞贴壁能力较弱,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部分细胞脱落、漂浮等情况。请将培养瓶内的培养液(包括漂浮、脱落的细胞)收集至离心管,1000rpm离心5分钟后,将上清培养液转移至新的离心管备用。向离心后的细胞沉淀中加入少量胰酶,轻轻吹打并作用1-2分钟,之后用适量完全培养液中止反应,再次吹打后将细胞悬液转移至新的T25培养瓶,常规培养。另外,用户可根据细胞融合度对原培养瓶内的贴壁细胞进行换液或传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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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4920405 
传真:021-54920406 
联系人:吴军 
E-mail:ecell@sibs.ac.cn 
地址:中国科学院细胞库,徐汇区岳阳路320号,上海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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